日期查询:2024年06月13日

朔州聚焦“三个转变”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


    本报记者 庞勇

  近日,山西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小课堂活动的通知》,针对校园欺凌呈现的新趋势、青少年违法犯罪出现的新动向,从普法层面出实招。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聚焦“三个转变”,专群结合、循法而行、通联合力,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转变视角 聚焦学生需求

  朔州市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抓起,紧扣“学生需要什么普什么,学生欢迎什么普什么”,推动普法小课堂进校园,敲响法治“上课铃”,深受学生欢迎。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团朔州市委走进市实验中学,开展了“法润少年 护航成长”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牵头,于每年开学季集中开展“法治第一课”活动,组织政法干警走进校园,依托团、队主题日开展系列普法释法活动。同时,深入解读典型案例、创作校园法治文化作品、讲好“青少年法治小故事”,不断提高青少年普法产品的供给水平和宣传质效,激发了学生学习热情,带动学生身体力行,增强学生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此外,朔州市各级政法单位以“六一”儿童节、世界读书日等节点为契机,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常态化。5月31日,该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分别开展了“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法治力量。

转变角色 正确引导学生

  朔州市以“青少年视角”为突破口,以激发学生热情为出发点,以学生身体力行为着力点,组织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作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小叶杨”未检团队作为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一块金字招牌,热情接待了一群特别的“客人”。他们向学生积极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知识、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自我保护知识等,解读常见犯罪案例,并与学生互动交流,耐心解答提问,在互问互答中引导学生树立防范校园欺凌意识,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自基地成立以来,“小叶杨”未检团队年均接待学生约4000人。通过参观学习,提升了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小叶杨”未检团队成员全部兼职辖区内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进校园、组织法治体验、法治宣传进乡村等普法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常态化。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组织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纳入法治副校长年度考核指标,将配合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的实际容量、接待能力及实施情况纳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标准。如今,学生参加法治实践已成为朔州市创新普法小课堂的“必修课”。
  朔州市在用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向学生讲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法治文化,让学生参与法治实践,达到感受文化熏陶、浸润法治思想、接受警示教育的重要作用。

转变重心 突出目标导向

  朔州市紧盯破除网络有害信息侵蚀、减少不良家庭关系影响、防范校园欺凌行为等问题,高度关注学生中的 “易感”人群,突出内化心理认同、外化行为遵循的目标,在健全行之有效的机制上发力。
  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机制。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团朔州市委会签《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殊检察制度中个别事项委托社工组织具体执行的意见》,及时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求转介至专业社会服务机构,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专业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帮扶教育等事项。自《意见》签订以来,“小叶杨”未检工作室通过检察需求转介社会工作服务,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21次,委托专业社工参与考察帮教53人,通过专业社工开展心理干预15次,开展社会调查43次。通过委托社工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针对性帮教,纠正涉罪未成年人的行为偏差,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
  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朔州市各级政法单位携手团委、妇联、乡镇、社区、学校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全力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与矫治、司法救助、犯罪记录封存、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观护等服务,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的有效衔接。
  怀仁市走在前、做在先,率先组建起一支100余人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辅导中心,构建起“四位一体”工作体系,被朔州市教育局确定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点。开设心理健康热线0349-5627678和线上心理咨询平台,实现辅导中心+心理老师或班主任+家长三级联动,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帮扶方案,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2024年春季,怀仁市筛查84676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监测率达100%。
  朔州市各类普法宣传资源高效整合,相关单位共筹共建,教育部门统一调配,所有学校共享共用,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普法志愿者、心理疏导等人员履职尽责提供了资源支撑,加强建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法治安全,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帮教、帮助问题少年和失足青少年思想转化等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