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区别
【党纪处分】是指党员因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等违反党的纪律行为,被党组织依照规定给予的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政务处分】是指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政务处分适用的对象包括: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授权或者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应的处分期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同时,对受处分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职务岗位晋升、薪酬待遇调整、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区别】主要有:一是处分的对象不同,党纪处分的对象是党员,政务处分的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二是处分对应的行为不同,党纪处分对应的是违纪行为,政务处分对应的是违法行为;三是处分的依据不同,党纪处分的依据主要是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政务处分的依据主要是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但是,具有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很有可能会同时受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
朔州市税务局
纪法宣传教育“朔税清风”工作室